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,规范电子商务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,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,制定本法。本法所称电子商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,适用其规定。金融类产品和服务,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、音视频节目、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,不适用本法。
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8号)精神,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,现将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》(试行)和《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》(试行)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历时五年四次审议的《电子商务法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电子商务法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规范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秩序、维护公平竞争环境、保障参与主体权益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。从总体上,应该看到《电子商务法》是一部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为立法目标之一的法律,是一部权益法,也是一部促进法。《电子商务法》专门设立了“电子商务促进”章节,明确了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重点方向。其中,农村电商和电商扶贫成为促进的重点。
近年来,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,市场规模迅速扩大,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。中国电子商务已经“成年”,在多个方面引领创新潮流,全球电子商务也处于全面发展和联动发展的积极阶段。一方面,中国电子商务如果要取得更高的发展,必须在自律和规范发展方面有担当有抱负。